1月8日起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发布时间:2022-12-27 13:09:39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6日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关于进度安排,上述方案表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6日晚公布的解读问答介绍,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目标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谈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主要应对措施,问答共介绍了12条举措:

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在重症高风险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满足患者用药和检测需求。

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四是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五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六是做好社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级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相关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七是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严防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风险。

八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农村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

九是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研判疫情发展态势,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十是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十一是做好信息公布和宣传教育,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

十二是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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