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种疫苗原则上不给进出?应接尽接和自愿相结合

发布时间:2021-09-16 14:42:53

■本网评论员原声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自由进入学校等重点场所;原则上未接种者一律暂停外地出差、探亲……近日,全国多地出台“疫情防控通告”,其中一些措施一经披露,立即引发群众热议。(详见、、大皖新闻报道)

据报道,全国多地的做法强调“应接尽接”,但近日有个别地方却出现原则上“不接种不给进出”。该做法背后却更有“说法”——如果没打疫苗,可能要影响学生上学,不能进出公共场所。

客观上说,这些政府从“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角度出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防疫接种率,并且出台一些限制性措施,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政府一定的热情。但是这样的热情为何引来人民群众的热议呢?在记者采访中,一位网友抱怨说,当得知“不接种不给进出”的消息,他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从市民态度可以看出,这一政策引发热议,究其源,是因为建立在“一刀切”推进疫苗接种处理方式上的政府热情与公众期待缺乏一定的共鸣,甚至是有所背离。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刀切”与“懒政”思维,有很多相似之处。

早在今年4月11日,国家卫健委就明确表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同时,特别强调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原则是,“应接尽接”和自愿相结合。具体操作方式也特别清晰“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其背后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全员接种疫苗是大势所趋,但应该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原则上“不接种不给进出”的情况,我们不禁要问,国家卫健委强调的“自愿原则”在哪里了呢?

笔者注意到,国内不少地方也采取了类似措施,经媒体披露后,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回应并做出改正。如宁海县在受到社会监督之后,已经作出改正,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重点场所”的表述。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指出:首先,政策的执行,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比如统计当地人民群众对于接种新冠疫苗的意向究竟如何,应种人数有多少;其次,应该本着“自愿”原则,政府尽可能的提供接种方便和相关措施,通过科学有效的统筹安排,引导人民群众更多接种。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任何一项政策的执行,都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要出发,听民意、办实事、办好事。对于疫苗接种,人民群众的各种反映都属正常。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还需要各地政府多想办法。譬如,出台一些“应接尽接”的暖心措施,多做一些“应接尽接”的宣传,以足够的细心和耐心,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支持接种、推动接种。

截至7月4日,安徽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5000万剂次,全省人民群众接种疫苗热情很高,显示出了广大民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尊重科学、尊重人民、鼓励接种、结合自愿扎实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真正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最好的施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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