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没接种疫苗者将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发布时间:2021-09-16 14:42:51

7月14日,黄山市黄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称8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公告所称的未接种人员(持禁忌接种证明者除外)进入医院、学校和宾旅馆等公共场所。

该公告称,在持续推进18周岁以上人群接种的同时,即日起至7月底为15—17周岁人群开展接种,8月份为12—14周岁人群开展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各经营主体,承担本单位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即日起,全区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景区景点、车站、宾旅馆、商场超市、银行、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8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上述未接种人员(持禁忌接种证明者除外)进入上述公共场所。

7月13日,祁门县新冠疫情防控机构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称,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未“清零”单位于7月21日书面向指挥部汇报原因。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7月20日起,全县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网吧、KTV、影院、健身房、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7月28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持禁忌接种证明者除外)进入上述公共场所。

大皖新闻记者吴永泉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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