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怎么判断?密切接触者是如何区分的

发布时间:2021-08-19 09:57:14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治疗方案(第7版),根据流行病学史4条,临床症状3条,来进行疑似病例诊断。如果有流行病学史1条,临床表现2条或者没有流行病学史,有临床表现3条可以拟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标准四条:

1、发病前14天之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有接触史;

2、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是否与相关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和呼吸道感染者有接触史;

4、聚集性发病,家庭中是否有数人发生类似的症状。

临床表现三条: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临床症状,发热、乏力、干咳等;

2、血常规显示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百分比降低,

3、肺CT,有病毒性感染的特征性影像学改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单人间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治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在两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取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