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让孩子上大学一般不构成违法,但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我国法律未强制规定高等教育义务,但父母有保障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定义务,需结合子女年龄、家庭条件、辍学原因等综合判断。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对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无强制性规定。若子女已完成义务教育且年满16周岁,父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支持继续求学,通常不涉及违法。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不得放任或迫使未成年人辍学,若子女有求学意愿且家庭具备条件却强行阻止,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监护职责。
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违法,如子女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即被强制辍学,或父母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剥夺子女受教育权。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民政部门可对失职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法律追责。对于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父母则不再承担法定教育义务。
建议家长充分尊重子女受教育权,优先通过协商沟通解决升学分歧。经济困难家庭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帮扶政策,学校与社区也应主动介入调解。若存在家庭暴力或严重侵权情况,子女可向妇联、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机会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多方协作,在合法前提下兼顾现实条件与个体发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