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1-12-08 10:30:35
发布时间:2011-12-08 10:30:35
产假是个特殊时间段,每个孕妇都会关注产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么,产假工资到底如何计算呢?小编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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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另外,在产前检查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中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职工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保险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生育津贴: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了解了法律规定后,职场准妈下一步就要做好产假前的准备了。
产假工资怎么算?准妈妈们一定要了解清楚,了解相关的福利待遇、生育保险,关心最新的产假规定动态,以防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