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胎、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大PK

发布时间:2011-09-06 10:50:32

对于一胎和二胎的准生证办理多少会有所不同,下面列出了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来比较一下一胎和二胎准生证办理有何不同吧。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按下列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办理生育证:

(一)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二)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下列材料:

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4.子女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

(三)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

(四)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五)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合法结婚且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按下列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办理二胎准生证:

(一)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向发证方单位或村级专干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村级专干应向其宣传《条例》有关规定。

(二)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级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交下列材料:

1.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分属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还需配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审批。

(四)发证机关自收到上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应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五)经审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统计信息机构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再生育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发证机关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签发生育证。

(六)发证机关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

(七)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办证要求的,由发证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或责成申报单位限期补充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的介绍,包括一胎和二胎的准生证办理流程都有很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能起到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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