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久煎的药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6-14 16:42:30

不宜久煎的药物主要包括芳香类、挥发油类及部分有效成分易被高温破坏的中药材,常见有薄荷、砂仁、豆蔻、木香、藿香等。这类药物久煎会导致药效流失,通常需后下或冲服。

1、薄荷:

薄荷含挥发油成分薄荷脑、薄荷酮等,煎煮超过5分钟即大量挥发。中医常用于疏风散热、清利头目,治疗风热感冒头痛目赤时,宜在汤剂煎好前3-5分钟放入。现代研究证实其挥发油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明显抑制作用。

2、砂仁:

砂仁主要活性成分为乙酸龙脑酯等挥发油,久煎后芳香化湿、温中止呕功效显著降低。临床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时,建议后下煎煮5-8分钟。药理实验显示其挥发油能促进胃液分泌,但高温下易氧化分解。

3、豆蔻:

白豆蔻与草豆蔻均含桉叶素、松油醇等挥发性成分,煎煮超过10分钟药效损失过半。中医用于湿阻中焦、胸闷腹胀时,多采用打碎后下法。研究发现其挥发油能增强肠蠕动,但80℃以上持续加热会破坏分子结构。

4、木香:

木香挥发油含木香内酯、木香醇等成分,煎煮时间过长会减弱行气止痛功效。治疗脘腹胀痛时宜后下煎10分钟以内。实验表明其挥发油对乙酰胆碱引起的肠痉挛有解痉作用,但高温环境下稳定性较差。

5、藿香:

广藿香与土藿香含广藿香醇、广藿香酮等,传统用法强调后下防挥发。用于暑湿感冒、呕吐泄泻时,建议煎煮不超过8分钟。现代研究显示其挥发油对轮状病毒有抑制作用,但100℃持续加热30分钟活性下降40%。

使用芳香类药物时建议选用陶瓷或玻璃煎药器具,避免金属容器加速成分分解。煎煮前将药材捣碎可增加溶出率,后下时间控制在汤剂煎好前5-10分钟。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保持饮食清淡有助于药效发挥。部分敏感体质可能出现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出现不适需及时停用。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幼儿使用需遵医嘱调整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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