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效果欠佳 “维纳姿”拒退款

发布时间:2012-04-16 11:03:10

减肥瘦身本来只是单纯的个人的事儿,但是如果是选择减肥产品或减肥机构来促使减肥,这就不单是纯粹的减肥,而是市场行为,减肥者即是消费者,应学会法律维权。减肥快讯带您了解近日曝光的“维纳姿减肥拒绝退款”事件。

记者昨日获悉法国维娜姿长江西路1799号门店(以下简称“维娜姿”)与消费者居先生间的纠纷,双方再次交涉仍然不欢而散。居先生告诉记者,交涉中,维娜姿方面透露,宝山工商方面已对其虚假广告宣传罚款6000元。这一说法目前还没有得到宝山工商方面确认。

居先生说,在本报再次报道后,双方约定再次交涉。交涉中,居先生说,当初向维娜姿交9300元所办的会员“金卡”为终身卡,应按终身卡计算已消费次数金额,适当扣除后退还,退还金额应为9000元,而不是维娜姿已退还的5000元。

为了证明自己所办“金卡”为终身卡,居先生还介绍说自己拍过一段视频,视频是他办完“金卡”后一次前往维娜姿时所拍,当时,维娜姿店门口电子屏上曾打出过“中卡”转“终身卡”的广告,他当时咨询时,对方还说过他所办的卡非“中卡”,而是终身卡,无需转卡。因此,他强烈怀疑维娜姿称其当初所办“金卡”非“终身卡”可能系维娜姿单方面改变有关档案记录所致。

居先生告诉记者,交涉中,维娜姿透露,宝山工商以虚假广告宣传对维娜姿立案查处后,罚款6000元;维娜姿方面坚称,他当初所办“金卡”为一个疗程的卡,非终身卡,不能退还9000元。由于意见不统一,双方交涉再次不欢而散。

居先生说,维娜姿的善后处理大大出乎他意料,“真没有想到从维娜姿要回本属于自己的钱会那么难。”他表示,将进一步与维娜姿方面交涉,誓将维权进行到底。由于宝山工商曾表示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愿意介入调解,他也希望宝山工商方面适时介入调解。

在减肥机构瘦身减肥时除了要谨慎选择,更要谨慎对待减肥协议,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