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要白用 全球目前都有哪些牌子的新冠肺炎疫苗

发布时间:2021-08-17 13:13:10

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亓明2月28日对表示,客观上疫苗的研发与提供已经成为中国、美国及欧洲大国之间战略竞争问题,企业可能会同意在商业或道义上做合理的安排,甚至免费提供疫苗产品,但是没有一个企业或国家会轻易放弃自身研发出来的疫苗知识产权。争论了快5个月的新冠疫苗知识产权问题仍然没有着落。

当地时间2月26日,世卫组织举行新冠肺炎例行发布会,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再次提及新冠疫苗专利持有方暂时放弃相关知识产权的建议。

谭德塞表示,在讨论暂时暂时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时,出现了缺乏合作和严重抵制的现象。

“新冠肺炎大流行是史无前例的,新冠病毒已把全世界作为人质,这样的事件可能每一百年才会发生一次。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有一项放弃知识产权的规定。但有些人甚至不想讨论这个问题,如果现在还不使用这一规定,那什么时候才会用到。”谭德塞强调。

据了解,该建议最早由印度、南非于2020年10月向WTO提出。WTO已经就此提案讨论了数月,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目前,这份提案已经得到了57个WTO成员方的支持,其中大部分为非洲国家、拉丁美洲国家等,而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地区则对此提案持反对意见。

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亓明2月28日对表示,客观上疫苗的研发与提供已经成为中国、美国及欧洲大国之间战略竞争问题,企业可能会同意在商业或道义上做合理的安排,甚至免费提供疫苗产品,但是没有一个企业或国家会轻易放弃自身研发出来的疫苗知识产权。

疫苗分配严重不均据美国东北大学预测,如果富裕国家购买了前20亿剂疫苗,将会减少33%的死亡人口,而如果将这些疫苗分配给所有国家,则将减少61%的死亡人口。

但事实是,如何公平分配新冠疫苗是一个无法调和的世界级难题。

早在当地时间1月18日,世卫组织召开第148届执行委员会会议上,谭德塞就提出,疫苗虽然给一些人带来希望,但也成为世界贫富壁垒上的又一块砖石。

OurWorldinData数据显示,截至2月25日,全球已经接种2.29亿剂新冠疫苗,其中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接种疫苗剂数达到1.3亿剂,占全球接种总数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非洲新冠疫苗的接种剂数仅有343万剂。

OurWorldinData

为了解决新冠疫苗分配公平问题,全球疫苗免疫联盟、世卫组织和流行病预防创新联盟共同提出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计划将于2021年年底前,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至少20亿剂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及非政府方提供,但据世卫组织此前透露,COVAX目前的资金缺口约为229亿美元。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72个国家加入COVAX全球疫苗计划。

乐施会等多个国际组织联合成立的“人民疫苗联盟”统计全球8款研发领先的新冠疫苗订购情况发现,53%的新冠疫苗已经被人口仅占全球14%的富裕国家购买,全球有30个低收入和37个中低收入国家仅能通过COVAX计划获取疫苗,这些国家90%的人口都难以在2021年内接种新冠疫苗。

放弃知识产权可行吗?新冠疫苗分配公平问题迟迟无法解决,于是2020年10月,南非、印度向WTO提交了关于暂时豁免某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义务的建议,希望各方考虑在疫情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放弃某些TRIPS义务,如专利、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等,以确保相关方面能获得“及时、可负担的新诊断、治疗和新冠疫苗的供应”。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31条规定显示,成员国在处于紧急状态或在其他极端紧急的情况,或在公共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尊重专利权持有人权利并从权利持有人处获得授权”的义务。在公共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无需获得权利持有人的授权,只需迅速通知即可。

亓明指出,历史上西方发达国家的知名跨国药企有大量特效专利药品,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普通民众不具备购买这些昂贵特效药品的经济能力,当地药企也不具备这样的研发能力。对此联合国有关机构及一些国际组织的立场是,在出现人道主义危机的情况下,应该允许不发达国家进行仿制,以缓解这些国家和地区面临的危机。但其中仍存在一个尖锐的矛盾,原研药企投入巨额资金所研发的产品,却被其他国家免费使用了,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商业利润和研发成本回收问题,甚至还会涉及国家关系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在联合国的特定机制下,通过公约或协议在制药企业与某些国家和地区之间从商业上作出一些特殊安排,以保障各方的利益。”亓明说。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飞2月28日则对表示,根据TRIPS协议,在紧急情况下,成员国的政府可以就相关专利的实施进行强制许可。但即便如此,使用者仍然需要向权利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权利人认为许可费用偏低或有其他意见,还可以请求所在国的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重新裁定。并且获得许可的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一般只能用于供应国内市场或者向欠发达国家出口,如果需要向发达国家出口,则需要发达国家单独向世贸组织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强制许可只能在紧急状态下的规定范围内使用,紧急状态结束后,相关的许可也会终止。强制许可终止后,如果企业仍需继续实施专利的,则需要重新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