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是人类的重要的生命活动之一,对人体的健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睡眠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疾病,睡不着,睡不好,白天没精神,不仅影响健康,也对心理造成极大的负担。
关于睡眠障碍,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第3版(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Sleep Disordersedition3,ICSD-3)将其分为7大类,包括失眠症、睡眠相关呼吸障碍、中枢性嗜睡症、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睡眠异态、睡眠相关运动障碍、其他睡眠障碍。
快来看看,这7类睡眠障碍,你是否中招了呢?
一、失眠症
失眠是常见的睡眠障碍,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睡不着觉就叫做失眠。ISCD-3要求诊断失眠必须包含三大要素:持续的睡眠困难+有充足的睡眠机会+出现相关的日间功能受损。也就是说,不是客观原因让你无法睡觉,而是主观的持续性睡不着,并且影响了日常的生活。
ICSD-3将失眠分为3类:短期失眠、慢性失眠、其他失眠,特点总结如下。
三大类失眠的特点:
1、短期失眠:
①又称适应性失眠或急性失眠
②通常持续几日或几周
③可识别的应激源引发
2、慢性失眠:
①又称慢性失眠障碍
②每周出现至少3次
③持续至少3个月
3、其他失眠:
患者存在失眠症状但不符合另外两类失眠的诊断标准
二、睡眠相关呼吸障碍
睡眠相关呼吸障碍:指睡眠期间的呼吸异常,在成人和儿童中均可以发生。
按照目前ICSD-3的标准,睡眠相关呼吸障碍分为4大类: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bstructivesleep apnea,OSA)障碍、睡眠相关低通气障碍、睡眠相关低氧血症障碍。
三、中枢性嗜睡症
中枢性嗜睡症包括以日间嗜睡为主诉,并且排除了其他睡眠障碍作为原因的疾病。中枢性嗜睡大致包括以下4种:
(1)发作性睡病:发作性睡病是一种表现为慢性日间嗜睡、猝倒发作、入睡前幻觉和睡眠瘫痪的临床综合征,应对患者采集全面的病史、睡眠史、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以寻找发作性睡病的证据。
(2)特发性嗜睡:没有原因的主观嗜睡,症状类似发作性睡病,但往往没有猝倒发作。
(3)Kleine-Levin综合征也称为“复发性嗜睡症”,表现为反复发作严重嗜睡,伴随认知和行为紊乱,症状发作可以持续几天到几周,发作间期睡眠和行为正常。
(4)慢性睡眠不足:在现代社会中很常见,可能缘于工作需求、社会责任等压力,而导致的慢性积累性睡眠不足,包括睡眠时间的不足和睡眠质量的下降,导致患者的身心受到损害。
诊断中枢性嗜睡障碍时,应仔细评估患者睡眠剥夺情况(如睡眠不足综合征),或者一些异常的行为(如Kleine-Levin综合征),尤其是注意需要较长睡眠才能保持日间清醒的患者,很可能有中枢性嗜睡障碍,应详细评估。具体4类的诊断要点如下:
四、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
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是由生理节律改变,或环境导致的个人睡眠-觉醒周期之间失调的慢性或复发性睡眠障碍。
ICSD-3对于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的诊断标准如下:
1.内在昼夜节律调控系统改变造成慢性或复发性睡眠-觉醒节律破坏;
2.存在睡眠-觉醒障碍,包括失眠和/或过度嗜睡;
3.伴有痛苦或功能损害。
五、异态睡眠
异态睡眠是指入睡时、睡眠中或从睡眠中觉醒时出现的不良身体事件(复杂的动作、行为)或体验(情绪、感知、梦境)。所表现出的行为刻板活动更为复杂。
异态睡眠分为非快动眼睡眠(non-rapideyemovement,NREM)相关睡眠异态、快动眼睡眠(rapideyemovement,REM)相关睡眠异态及其他睡眠异态,诊断标准如下:
六、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睡眠相关运动障碍:临床上以不安腿综合征(restlesslegssyndrome,RLS)较为常见,除此之外还有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睡眠睡眠相关痉挛也相对多见。
ICSD-3关于RLS的诊断标准包括:
1.移动双腿的冲动和/或存在不适感,主要发生在静息/不活动时;
2.这些症状在活动后至少有部分缓解;
3.有昼夜节律特点,即症状主要发生在傍晚或夜间伴随睡眠障碍;
4.痛苦或功能损害。
ICSD-3关于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
1.多导睡眠图出现周期性肢体运动,成人每小时出现15次以上、儿童每小时5次以上。
2.因周期性肢体运动导致的睡眠紊乱或者功能障碍。
七、其他睡眠障碍
该类包含了ICSD-3中无法归为其他类别的睡眠障碍,这类疾病或是与多个类别存在重叠,或是尚未收集到充足的资料将其确定为其他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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