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发布时间:2025-05-07 16: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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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劳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能被辞退,但存在严重违纪、无法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时可能被解除劳动关系。
孕妇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例如伪造病假证明、泄露商业秘密等。企业需提供充分证据并履行书面通知程序,孕期并非免责条款。
孕期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企业可依法解除合同。需注意录用条件需提前书面约定,考核标准应量化可验证,如销售岗未达业绩指标、技术岗测试不合格等。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N+1个月工资,协商过程需保留书面协议,避免孕妇在胁迫情况下签字。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需裁员时,可依法解除孕期员工合同,但需优先留用三期女职工。程序上须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并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孕期应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但若签订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任务完成时合同自然终止,此时不视为辞退。
孕期女性需注意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凭证,遭遇违法解雇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日常应避免搬运重物、接触有毒物质等高风险劳动,企业有义务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工作强度。饮食上增加铁、钙、叶酸摄入,每天保证30分钟温和运动如孕妇瑜伽,定期产检并保存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