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万分娩孕妇得到住院补助

发布时间:2011-12-27 17:21:49

近年来,由于北京常住人口数持续增加,出生人口数逐年增长。据监测统计,2010年北京全市分娩量为17万多,2011年分娩量达到19万,预计2012年还会有所增加。

孕产期保健对保障母婴平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市产前检查涵盖孕产妇整个怀孕期和分娩期,通过监测,实施系统必要的产前检查项目,早期识别健康问题,并及早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使孕产妇可以平稳度过整个孕期和分娩期。比如,在孕早期,要给孕妇做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的可能;在孕期,提示孕妇合理均衡摄入营养,避免巨大儿和低体重儿的出生,争取自然分娩;并要求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按医生建议就诊。

孕产期保健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是要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第二是定期在三级或二级医院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根据卫生部要求,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即: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孕晚期至少2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异常的孕产妇,可酌情再增加检查次数。第三是住院分娩。第四是产后访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人员入户做访视。一般,在产妇出院后的3-7天和婴儿出生后的28-30天内各做一次。

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北京市实施为孕妇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建档对象为本市户籍、外地嫁到北京以及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孕妇。分两部分内容: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部分主要是记录孕产期不同阶段的检查情况和自我监测结果,为孕产妇提供保健知识;儿童保健部分,则是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指导科学养育。

孕妇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夫妻一方是本市户籍的,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

申请建档时,孕妇要携带医院出具的妊娠化验结果、夫妻双方户口簿等资料;未在本市建档的0-6岁儿童,由其家属持父母双方户口簿等资料,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另外,针对农村户籍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凡具有北京市农村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二级及以下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都可以享受住院分娩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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