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有效满足居家患者的护理需求
发布时间:2023-05-15 13:48:02
发布时间:2023-05-15 13:48:02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山东省自2021年4月开展“鲁护约”“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以来,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了护理服务从医院到基层、社区、家庭的充分衔接。目前全省42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已从综合性医院逐步覆盖到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满足了居家患者的护理需求,节约了患者就诊时间,减轻了家庭负担。
据了解,“互联网+护理服务”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2019年,国家卫健委出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政策,山东2021年4月纳入试点范围。
下一步,山东省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一是探索分层分类的服务,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位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共同体,整合区域护理资源,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疗机构提供指导和帮扶,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参与,将群众的就诊、住院信息和健康信息相结合,分层分类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二是探索服务质量云监管。将“互联网+护理服务”纳入医疗机构“鲁护约”云监管平台,推进服务价格分析、耗材使用、满意度测评、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良事件上报等云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三是探索推广医保支付。在医保支付范围内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到2023年8月底,山东将有6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到2025年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将推行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统筹利用、管理同质推进、信息联通共享,提升整体护理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