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中药不可以长时间熬制

发布时间:2025-06-16 16:21:24

部分中药因成分特性不宜久煎,主要包括含挥发油的芳香类药材、受热易分解的有效成分药材、毒性药材、胶类药材及部分矿物药。具体有薄荷、砂仁、钩藤、附子、阿胶等五类药材需特殊煎煮处理。

1、芳香类药材:

薄荷、藿香、砂仁等含挥发油成分的中药,久煎会导致有效成分挥发。传统煎药时要求后下,通常在药液煮沸后10-15分钟加入,煎煮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此类药材气味辛香,常用于解表化湿,过度煎煮会降低发汗解表功效。

2、易分解药材:

钩藤、大黄、番泻叶等药材的有效成分受热易分解。钩藤中的钩藤碱在高温下易破坏,煎煮超过20分钟降压效果显著下降;大黄蒽醌类成分久煎会转化为无泻下作用的成分。此类药材多采用后下或沸水泡服的方式处理。

3、毒性药材:

附子、乌头等有毒药材需先煎30-60分钟以降低毒性,但持续久煎反而会使毒性成分重新溶出。正确做法是先煎至口尝无麻舌感,再加入其他药材共煎。此类药物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掌握煎煮时间和火候。

4、胶类药材:

阿胶、鹿角胶等动物胶类药材宜烊化兑服,直接煎煮会导致粘锅焦糊。传统用法是将胶类打碎后用热药液或黄酒烊化,待完全溶解后与其他药汁混合服用。久煎不仅破坏营养成分,还会影响药液吸收。

5、矿物类药材:

朱砂、雄黄等矿物药溶解度低,久煎易沉淀且可能产生毒性变化。通常采用研末冲服或短时间煎煮后取上清液。代赭石、磁石等需先煎30分钟,但持续久煎反而会使有效成分沉淀失效。

中药煎煮需遵循"先煎后下"原则,解表药宜武火快煎,滋补药需文火慢熬。日常使用含特殊药材的方剂时,建议使用标注煎法规范的药房代煎服务,或配备专用计时器控制不同药材的煎煮时段。煎药器具宜选用砂锅或陶瓷锅,避免使用金属器皿影响药效。服药期间注意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口唇麻木、心悸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用并咨询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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