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方胃肠医院李玉璞主任讲解孕妇肠胃不适,能不能做胃肠镜
时间:2025.08.28 11:06 作者:沈阳东方医院
时间:2025.08.28 11:06 作者:沈阳东方医院
01.一般情况不建议做
◆孕早期(1-12周):胎儿器官发育关键期,胃肠镜检查可能因操作刺激、麻醉药物影响增加流产风险,通常不建议进行。◆孕中期(13-27周):相对稳定,但仍有感染、出血等风险,需医生严格评估必要性。◆孕晚期(28周后):子宫增大增加操作难度,可能诱发宫缩,需格外谨慎。
02.特殊情况可考虑若出现严重消化道出血、疑似肠梗阻、异物卡顿等危及生命的紧急状况,或超声、MRI等无创检查无法明确病因时,可在多学科会诊后权衡利弊决定。
03.风险与注意事项◆生理风险:可能损伤胃肠道黏膜,若孕妇凝血功能异常,出血风险增加;检查前后的药物(如泻药、抗生素)可能有致畸作用。◆麻醉风险:麻醉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孕妇也可能出现过敏、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心理风险:检查带来的焦虑可能影响激素平衡,间接影响胎儿。
04.替代方案优先选择腹部超声、MRI等无辐射检查,或通过血液、粪便检测间接评估病情。
温馨提示:孕妇身体状况特殊,任何检查都需以母婴安全为前提。若出现呕血、剧烈腹痛等紧急症状,应立即就医。
先后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并远赴日本福岛磐城市病院,深入学习研究内镜治疗及介入治疗技术,擅长消化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率先在我市开展内镜治疗及介入疗技术,如食管静脉曲张硬化治疗、套扎治疗、急性消化道异物及嵌顿异物内镜取出术、消化道息肉内镜下切除等,在消化内科疑难危重症内镜诊断治疗方面有较高造诣。
上一篇: 沈阳感染了幽门螺杆菌,身体有哪些症状表现
下一篇: 沈阳胃有灼烧感,还口苦口臭,什么病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