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通常不包含乙肝五项检查。入职体检项目主要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胸透、心电图等基础项目,乙肝五项属于专项检查,若无特殊岗位要求或用人单位明确说明,一般无须检测。
我国《就业促进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录用或辞退员工。常规入职体检中,肝功能检查可间接反映肝脏健康状况,若结果异常可能进一步建议乙肝五项等专项检查。但单纯入职体检通常以筛查传染病、心肺功能、基础代谢等通用健康指标为主,乙肝病毒携带者若无肝功能损害或传染期表现,不影响多数岗位的录用。
若岗位涉及食品加工、幼教、医疗等特殊行业,或用人单位基于公共卫生安全需求明确要求乙肝五项检测,需在体检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保密原则。劳动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检,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提供超出岗位需求的健康信息。日常可通过接种乙肝疫苗、避免高危暴露行为等方式预防感染,乙肝病毒携带者定期监测肝功能即可维持正常工作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