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做了体检小孩还能要吗

发布时间:2024-07-21 11:55:19

如果在怀孕初期做了检查,发现孕妇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或者胎儿出现异常情况,如心脏畸形等,此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若经过积极的治疗后,孕妇或胎儿未发生严重并发症,则可以继续妊娠并定期产检;但如果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比如胎停育等情况,则不能继续妊娠。

一、可以继续妊娠的情况

1.高血压:对于轻度高血压且对胎儿影响较小者,在改变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可遵医嘱应用拉贝洛尔片降低血压,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中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需及时终止妊娠,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盐酸拉贝洛尔片控制病情,待病情平稳后再行分娩

2.糖尿病:如果为妊娠期高血糖或原有糖尿病史而此次妊娠被诊断者,应调整饮食和运动,使空腹血糖控制在3-5m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6.7mmol/L,选择胰岛素控制血糖水平。一般无需终止妊娠,但需要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严密观察母儿状况。

3.心脏畸形:如果胎儿超声心动图提示心室双出口或单心房、单心室等先天性心脏病,应在孕中期酌情给予干预措施,通常不建议引产。必要时可行外科手术矫治,术后预后较好。

4.其他:如果是由于甲状腺功能减低导致上述情况,孕妇可遵医嘱口服左甲状腺素钠片进行治疗,同时注意补充碘剂,以促进胎儿生长发育。

二、不可以继续妊娠的情况

如果在孕期进行了唐氏筛查、无创DNA检测以及羊水穿刺等检查,明确胎儿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神经肌肉系统疾病、合并严重的脏器功能障碍等,此时可能需要考虑终止妊娠。

因此,在怀孕期间一定要做好各项产检项目,以便于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如果存在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并根据自身条件及医生指导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