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冠疫苗暂缓接种的情况有哪些 新冠疫苗对流感疫苗影响

发布时间:2021-08-23 15:18:55

随着接种疫苗剂次的增加,大家的疑问也随着增加。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又进一步完善了哪些情况能接种和哪些情况不能接种,大家也做个及时更新。

2021年新冠疫苗暂缓接种的情况有哪些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其他情况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

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