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出游安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3-16 10:13:08

夏季旅游高峰期已至,针对此季的旅游特点,提醒广大游客出游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一、注意饮食安全:在夏季高温时节出游,游客要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身体不适或疾病。尤其是在海滨城市食用海鲜产品时,一定要挑干净新鲜的食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吃海鲜时和刚刚吃了海鲜后,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不要吃过凉的食物,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二、遇恶劣天气远离危险地区:遇到雷雨、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洪水、海啸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听从带团导游和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和调动,及时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不私自随处参观游玩、脱离旅游团队。

三、海边游泳要在限定区域:到海滨地区参加游泳活动时,在与旅行社约定的区域内或景区限定的区域内游泳,最好结伴而行,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携带必要的保护救生用品,不私自下水,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山区旅游要防跌防迷失: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要防滑、防跌、防迷失。要牢记景区规定的行走路线,跟随导游行进,不要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最好结伴游览,防止走错路、迷路。

五、要防中暑:夏季出游在高温高湿天气易发生中暑,心脑血管病人及老幼体弱者更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出行前向医生咨询,适当准备一些预防中暑的药品。

六、要防“空调病”:夏季旅游要防“空调病”。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不要太大,否则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

七、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参团前,游客要认清旅行社的资质,不要找“黑社”、“黑门市”和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参团旅游。有些外地旅游景区在本市设立了办事处,并未获得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格,其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属违规经营的行为。

八、要查看旅游合同约定内容:参团前,要仔细向旅行社询问有关接待标准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的约定内容,比如,饭店24小时提供热水还是定时提供热水,住宿的房间有无空调等。

九、要上一份旅游意外保险: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为自己上一份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旅游者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十、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的情况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或随身携带,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