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淑
主任医师
重庆精神病医院
精神科
精神分裂症指的是出现严重慢性的精神方面障碍性的病变表现。会出现思维,行为,情感以及感知等各方面的障碍表现,尤其会出现有严重的精神活动的不协调表现。精神分裂症会出现明显的偏执,语言混乱,思维紊乱,幻听,幻觉,幻视,有些可以出现明显的行为异常,无故打骂哭闹,进行一些破坏性行为,精神分裂症作为一种脑神经障碍,也是极大可能导致其他精神疾病的并发,例如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人格分裂症等,严重的可能会产生轻生行为。病情比较严重的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不能进行正常的生活与工作,需要及时尽快进行病情的治疗。
医生会对进行精神病病情,通过的举止和谈吐,与其沟通之中探查个人的思想、情绪、妄想、幻觉,以及是否存在暴力、轻生等极端行为,以此来检查的心理状态。中还包括讨论家庭和个人历史,从个人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中获得更多有效信息。家属也应尽可能的向医生提供思维、情绪、行为改变已经时间等方面的完整的、准确的信息。医生的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病情的和记录,发病时,会表现出许多精神疾病的特质,当给医生的症状信息越来越多,医生和干预的确定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