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婴儿甲状腺功能筛查 4个情况需进行二次筛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6:21:42

在新生儿出生后,都会进行足跟血的筛查,其中一项就是对新生儿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筛查,这主要是早期发现并诊断可能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先天性甲低发病率高,在新生儿期大多无特异性症状,但是若存在甲低,在早期就能影响婴儿的智力认知和体格发育。但是如果尽早的进行治疗的话,那么就不会影响发育,与健康儿童无异。因此很多国家都会在出生后对于全民进行普遍筛查。我国卫生部要求新生儿应在72小时~7天以内进行甲低筛查。

当妈妈存在甲状腺功能问题或病史时,还需要在出生10-14天进行甲功全项的筛查。

对存在先天性甲减风险的特殊时期新生儿的筛查在以下情况需进行二次筛查:

(1)早产儿。

(2)低体重和极低体重新生儿(由于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反馈建立延迟,可能出现TSH延迟升高)。

(3)危重新生儿。

(4)出生后24h采集血液的样本。

(5)多胞胎(尤其是同性别双胞胎)。

二次筛查时间是在出生后2周或距离第一次筛查2周。

对于筛查结果处理建议:

如果新生儿毛细血管血TSH>40mU/L,同时采静脉血复查甲状腺功能,可不必等静脉血结果即可尽快起始治疗。

如果新生儿毛细血管血TSH10mU/L,即使FT4正常,此类血清学结果确证亚临床甲减。也应启动治疗。

如果静脉TSH水平在6~10mU/L,对于出生超过21天的婴儿,其FT4在该年龄正常范围中,建议:

(1)完善检查,包括影像学检查,尽量明确诊断。

(2)与患儿家属沟通并征得同意后,立即启动补充甲状腺素和复查甲状腺功能,若拒绝治疗,需两周后复查甲状腺功能。

新生儿筛查项检出的甲状腺功能处于临界状态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如果血清TSH轻微升高(例如6-10mU/L),则可严密监测,在1周时复查血清TSH和游离T4。采用这种方法时,部分新生儿的TSH会恢复正常;此类婴儿可以接受监测而不治疗。但如果血清TSH到4-6周龄时仍未恢复正常,那么我们推荐开始TH治疗。

随访:

随访时间在初始治疗后的1~2周第一次随访检查,而后每2周评估检查,直到TSH维持在正常范围。

然后每1~3个月随访1次,直到1周岁。

1~3岁的儿童,应每2—4个月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随访。

超过3岁的儿童,应每3~12个月定期随访,直到生长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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