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主要有孕早期高危因素评估、孕中期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晚期血糖监测、特殊情况提前筛查、产后复查等环节。
1、孕早期高危因素评估
对于存在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就进行空腹血糖检测。若早期空腹血糖超过标准值,可能需要提前进行糖耐量试验,无须等到孕中期。此时发现异常可尽早干预,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2、孕中期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孕24-28周是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的标准时间窗口。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达到高峰,最能真实反映胰岛素抵抗情况。检查需空腹8小时后先测空腹血糖,服用糖水后分别检测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数值中有任一项超标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3、孕晚期血糖监测
对于糖耐量试验结果异常的孕妇,孕32周后需加强血糖监测频率。通过定期检测空腹及餐后血糖,评估饮食控制和运动干预效果。若血糖控制不佳,可能需要启用胰岛素治疗。孕晚期持续高血糖会增加巨大儿、羊水过多等风险。
4、特殊情况提前筛查
当孕妇出现多饮多尿、体重增长过快等疑似症状,或超声提示胎儿大于孕周时,应随时进行糖耐量检查。高龄孕妇、多胎妊娠等特殊情况也可能需要提前至孕16-18周筛查。早发现早干预有助于改善妊娠结局。
5、产后复查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6-12周需复查75克糖耐量试验,重新评估糖代谢状态。约半数患者产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未来发生2型糖尿病的概率显著增高。建议每年进行血糖检测,保持合理饮食和规律运动。
孕妇进行糖耐量检查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刻意节食影响结果准确性。检查当天早晨空腹前往医院,携带简易早餐以备检查结束后及时进食。妊娠期糖尿病确诊后,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配合适量散步等有氧运动。定期监测血糖变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产后坚持母乳喂养有助于降低母婴远期代谢性疾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