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准生证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1-09-06 09:55:40

有的夫妇已有一个孩子,但是,还想要一个,这就需要办理二胎准生证,那么,二胎准生证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l、凡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愿意生育第二孩的夫妇,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或者单位上报女方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审定后,符合条件者发给《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生育证申请表》,交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送乡(镇、街道)计生办。同时还需要出具以下材料: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③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他证明材料;④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⑤免冠近照各2张。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批。

4、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准生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准生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独生子女病残儿申请生育二胎需要依法鉴定的,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计算审核时间。

5、待二胎指标批准后,方可怀孕。若生育后,婴儿去向不明或怀孕后擅自终止妊娠的,收回二胎准生证,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6、县计生局审批作出决定后,应当予以公开,允许公民查阅。

病残儿童申请二胎审批程序

1、独生子女病残儿家长提出申请,经村(居)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乡、镇(街道)计生办,并提供两个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材料及病情证明,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查后,发给《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表》,本人填写。

2、乡、镇(街道)计生办将《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表》报送区、县计生局根据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初审,然后报送市计生局。

3、市计生局接到呈报的材料后,7日内组织市级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组专家做出鉴定结论。

4、区、县计生局“独生子女病残儿生育二胎审批领导小组”依据“市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组”的鉴定结论。审定二胎生育夫妇的名单后,由村居委会或所在的单位将相关人员的名单张榜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再发给二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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