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居民生育二胎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1-08-24 15:59:11

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居住也要受到生育政策的的限制,但是针对在内地居住的特别行政区居民生育二胎的条件也有一些特殊条例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满足生育二胎的条件,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其次,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以上就是关于特别行政区居民生育二胎的条件介绍,希望对想生二胎的特别行政区居民家庭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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