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再次怀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1-08-04 14:36:35

很多准妈妈在选择了剖腹产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另一个问题——剖腹产后再次怀孕。而且剖腹产后再次怀孕、分娩所面临的风险比正常阴道分娩后要高多了,那么,剖腹产后再次怀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需在两年后再孕

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过早怀孕,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子宫壁变薄,尤其是手术刀口处的结缔组织,缺乏弹力。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母儿生命。因此,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二、妊娠晚期防止腹部受挤压

为预防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三、如有腹痛及早就医

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发生自然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必须提高警惕。

四、注意胎动

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的不规律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

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需要再次剖腹产结束妊娠,因为阴道分娩风险很高。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预产期临产才做手术不可。

六、再次剖腹产时,建议行输卵管结扎

剖腹产手术分娩,风险大,下次妊娠分娩风险高,而且手术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建议做输卵管结扎,以避免再次面对越来越大的生育风险。

以上这些就是剖腹产后想要再次生育的准妈妈们要注意的问题,你们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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