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使用安胎药?

发布时间:2011-08-04 13:23:27

妊娠期,尤其在妊娠的头3个月内,由于胎儿体内各器官分化尚未完成,药物致畸的危险性增加,可诱发畸形等严重后果。

但安胎药对胎儿的影响较小,因为,它属平滑肌松弛剂,使用安胎药有可能引起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副作用,也可能使人血压降低,如果反应严重,还可能造成肺水肿或是心肌衰竭,但是出现这些副作用症状的几率是非常低的,而且多半是使用针剂安胎药比较可能有问题。

什么样情况下,孕妇不能使用安胎药呢?孙敬霞教授说,对于怀孕已28~37周,因妊娠高血压、子宫畸形、双胎、羊水过多等造成早产症状时,也不主张保胎,因为此时瓜未熟而蒂已落,早产儿各脏器发育不全,死亡率较高,即使存活下来,也可能后天智力障碍。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保胎呢?孙敬霞教授说,一是对因黄体功能缺陷、孕激素不足造成可能流产,B超图像提示为活胎的孕妇,可进行保胎。

这种原因引起的流产迹象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黄体酮,也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使孕激素的合成。

所以,对有流产或早产迹象的孕妇使用安胎剂还是不应过于担心的。但是,它毕竟属药类,所以,医生会根据孕妇可能的流产或早产原因来决定是否必须使用安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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