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漏掉先天性心脏病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1-07-26 14:23:46

小李生下女儿后,经检查犯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三尖瓣闭锁,房缺,室缺,肺动脉高压),但之前一直在当地人民医院做产检,从未检查出现过有异常,其中一次彩超结果有:可显示四腔心结构,心胸比例正常.

这明显是检查失误,三尖瓣闭锁是先心病里最严重的一种,属于单心室结构,左心室增大。即使手术,也要分三次手术,而且不能根治,以后生活也不一定能自理。这显然是医院的责任,现在是否能以当地人民医院医疗行为不规范,提起相关的起诉?

有关专家做出解答:产前检查是否应当检查出胎儿患有先心病的问题不好下定论。假如本案已进入诉讼,法院提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认为未查出先心属于合理误诊,那么,会败诉;相反,鉴定人认为该病例属于超声易见的影像改变,应当发现先心的存在,就胜诉。就这么简单。这样的案子法院都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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