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一般适用于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时间限制需结合孕囊大小及个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药物流产主要通过米非司酮片配合米索前列醇片终止妊娠,须在正规医疗机构医生监护下进行。
药物流产的时间窗口主要取决于胚胎发育阶段。怀孕35-49天时孕囊直径通常小于2厘米,此时子宫对药物敏感性较高,流产成功率可达较高水平。过早使用可能因孕囊过小导致药流失败,超过49天则可能因胚胎过大增加不全流产风险。医生会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等禁忌症后方可给药。
少数特殊情况可能适当放宽时限。部分医疗条件完善的机构对孕7周内且孕囊直径不超过2.5厘米的孕妇,在严密监测下可考虑药流。但孕周超过9周或孕囊直径超过3厘米时,药物流产失败率和出血风险显著增加,通常建议改用人流手术。存在严重贫血、青光眼、哮喘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孕妇,即使符合时间条件也需谨慎评估。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和盆浴,观察出血量与腹痛情况。出现发热、持续大量出血或剧烈腹痛应及时就医。流产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注意补充铁质和蛋白质,帮助子宫内膜修复。后续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药流后卵巢功能恢复可能较快,意外妊娠可能对子宫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