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两月无例假医院误诊被迫拿掉8周胎儿

发布时间:2011-12-09 16:31:30

讯(记者张巍华肖岳)今年37岁的刘文(化名)再婚后,一直想和现任丈夫生个孩子。7月3日,因两个多月未来例假,刘文怀疑自己已有孕,到海淀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判断她可能是内分泌系统等方面出了问题,为其开了通经药。按照医生的诊断和建议,刘文又到其他医院治疗,最后被检查出确实怀孕。可在此过程中,她已服用过多种对胎儿不利的药物并照了X光片。7月25日,已怀孕近8周的刘文,忍痛在海淀妇幼保健院做了流产手术。

妇幼保健院诊断未孕

刘文说,今年春节后,她与丈夫在夫妻生活中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7月3日,因已两个多月未来例假,刘文认为自己怀孕,来到海淀妇幼保健院进行妇科检查。当天医生让她做阴道B超检查,但并未进行血检及尿检。根据检查结果,医生告知刘文,其并未怀孕而有可能是内分泌出现问题。记者在其当天的B超检查报告单上看到,医生诊断结论为:子宫内膜增厚待查,宫颈那囊。

刘文称,当天检查后,医生为其开出3盒具有活血作用的通经甘露丸,“医生告诉我,吃完这药马上就能来月经”,并通知她于次日做个激素方面的血检,以查明其内分泌问题。次日做过检查后,医生建议她转至北医三院,“说我雄性激素过高”。

7月7日,刘文来到北医三院,直接去了内分泌科。“既然说我没怀孕,自然不用再看妇科了。”刘文说。根据海淀妇幼保健院的检查报告,北医三院为刘文开出了一种可调治雄性激素过高的避孕药。

随后,刘文便回到家中静养。但吃过活血药和避孕药后,刘文觉得浑身不舒服,“见油就觉得恶心,只想睡觉,可睡得越多越难受”。刘文到一家私人诊所就医,被判断为感冒,打了4天的吊瓶以“增强免疫力”。可此后她觉得身体状况并无改观。

7月20日,刘文又来到北京京北医院做检查。医生为刘文照过X光片后,建议她再做个B超。这次的检查结果,让刘文蒙了。“我怀孕了,医生说有7周左右”。

忍痛进行流产手术

7月21日,刘文带着京北医院的报告找到海淀妇幼保健院,质疑医生当初检查失误。刘文说,妇科一名护士长接待了她,对方称“验不出来正常”。刘文还说,当天院方表示可以为其免费做人流。

刘文称,她在第一次婚姻中堕过一次胎,现在她和丈夫的年龄都已偏大,怀个孩子很不容易。同时她也知道,在经历了活血药、避孕药以及照X光的“折磨”后,她腹中的胎儿已难保留。

7月25日,刘文再次来到海淀妇幼保健院,拿掉了她当时应已近8周的胎儿。

讨说法被“踢皮球”

事后,刘文认为是海淀妇幼保健院误诊,导致她最终被迫流产,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昨天上午,在海淀妇幼保健院,刘文找到一名王姓副主任医师,该医师是在刘文堕胎手术单上签字的医师。刘文向其咨询该医院为其开出的检查报告上专业术语的含义,但被对方拒绝。该医师只是称:“我不知道,我也不负责这些。”

上午9点多,刘文来到院长办公室,一名负责保健的彭姓院长让刘文到医务科等候,他会让专家马主任接待。但随后医务室一安姓负责人却称,马主任很忙,没时间来解释,“院长安排的也没用”。安姓负责人还说,通过B超根本无法百分之百检测出刘文是否怀孕,而验血和验尿也并非必检项目。

记者表示希望与院方宣传部门联系,被安姓负责人拒绝。刘文称,她不会放弃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直到此事被合理解决。

-律师说法刘文可索赔偿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认为,刘文作为已婚女性,并未正常来例假两个月,海淀妇幼保健院应先为其排除怀孕可能后,再做进一步检查。如今,因初诊有误,造成刘文非主观意愿堕胎,海淀妇幼保健院自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他还说,刘文如要求误工费、医药费等赔偿为合理要求。

-专家说法检查应先验孕

昨天下午,记者就刘文这种情况的病例拨打了海淀妇幼保健院的“专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并请教了一些其他在京妇科专家。

专家们均认为,普通患者如到已婚年龄并有性生活史,较长时间未来例假后,一般医院会为其做尿检或血检排除是否为怀孕。之后,才能做进一步检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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