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的九大禁忌

发布时间:2024-11-01 21:34:36

刮痧是一种中医理疗方法,利用刮刀在人体特定部位反复涂抹,结合相应的手法,使皮肤表面出现潮红、紫红、紫黑色瘀斑、瘀疹等。,从而达到疏通经络、排毒、调节气血、美容的效果。主要禁忌如下:

1、孕妇,特别是孕妇腹部、腰骶部等部位应避免刮痧;

2、身体的特殊部位,如眼睛、耳朵、嘴唇、舌头、肚脐、乳头、生殖器官和身体的主要血管暴露部位,应避免手术;

3、患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如紫癜、白血病、贫血、血友病等不明原因的血小板减少症,不宜刮痧;

4、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结核性关节炎、急性骨髓炎等传染病,为防止刮伤皮肤后感染传播,也应禁止实施;

5、伴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疾病的患者,皮肤出现水肿症状,不建议刮痧;

6、身体太瘦,皮肤失去弹性的患者也不适合刮痧;

7、皮肤表面损伤、溃疡病变、术后伤口未愈合的患者,应禁止刮痧;

8、刮痧不配合,如醉酒、精神分裂症、抽搐等,这类人群不建议刮痧;

9、对于囟门未闭合的儿童,应禁止刮头,以免造成损伤。

过度饥饿、过饱、过度疲劳、体表有不明原因的肿块、拉伤、扭伤、外伤骨折部位,应禁止刮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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