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体检一般不会检查乙肝,但部分特殊行业或岗位可能要求检查乙肝五项。乙肝检查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普通入职体检通常不包含该项目。
我国就业促进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录用或辞退员工。常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透、心电图等基础检查,这些项目无法直接检测乙肝病毒。肝功能异常时可能提示进一步检查,但不会直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部分特殊行业如食品加工、幼教、医疗等可能根据岗位需求增加乙肝检查,这类情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标准,且需获得被检者知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普通岗位求职者进行乙肝检测,更不得以乙肝病毒携带状态作为录用条件。若发现违规检测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和病毒载量监测,保持规律作息和清淡饮食。日常避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接触血液的个人物品,伤口需及时消毒包扎。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感染最有效的方式,未接种者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