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一般什么时候检查

发布于 2025-06-01 12:55

孕检通常在怀孕第6-8周开始首次检查,后续根据孕周安排不同项目。常规产检时间主要分为孕早期12周前、孕中期13-27周和孕晚期28周后,具体安排受孕妇年龄、基础疾病、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影响。

1、孕早期:

首次孕检建议在停经6-8周进行,重点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血型、乙肝五项等基础检查,高龄孕妇需增加NT超声和早期唐筛。此阶段每4周检查一次,异常妊娠史者需提前至5周排查宫外孕。

2、孕中期:

13周起进入系统产检阶段,每4周一次。15-20周需完成中期唐筛或无创DNA检测,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24-28周需做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双胎孕妇需提前至16周开始密切监测宫颈长度。

3、孕晚期:

28周后产检频率增至每2周一次,36周后需每周检查。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脐血流和羊水量,37周需评估分娩方式。妊娠高血压孕妇需加强尿蛋白和血压监测,胎位异常者需在32-34周进行外倒转术评估。

4、高危妊娠:

存在慢性病、多胎妊娠或不良孕产史者需个性化调整。糖尿病孕妇孕20周后需每2周超声监测胎儿心脏,前置胎盘患者28周后需限制活动并提前住院待产。免疫性疾病患者需在孕前就开始用药调整。

5、特殊情况:

出现阴道流血、剧烈腹痛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诊。疫情期间需注意防护,部分项目可适当延后但NT、大排畸等关键检查需严格按时完成。流动人口可申请全国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实现异地产检。

建议孕妇建立规律作息,孕早期每日补充400微克叶酸,中期增加钙铁摄入。适度进行孕妇瑜伽或散步,避免提重物和长时间站立。保持会阴清洁,选择左侧卧位改善胎盘供血。记录胎动变化,出现宫缩频繁或破水现象需即刻就医。产后42天需完成盆底肌评估和母乳喂养指导,完成全程孕产保健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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