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女性孕育风险须知

发布于 2024-03-27 11:22

乙肝急性期暂不宜怀孕

很多已婚女性苦恼地询问专家:自己有慢性乙肝多年,能不能生孩子?有多大几率把病毒传染给孩子?如何避免?专家解释,首当其冲应考虑的不是母婴传播而是母体能否承受怀孕。这是由于女性在妊娠时,需要为胎儿提供大量的营养,所以轻易增加孕期肝脏的负担,同时妊娠时机体免疫功能及内分泌的变化,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肝功能减退,也非常轻易增加孕妇分娩时的产科并发症,如大出血等。为此,乙肝女性在选择怀孕时要谨慎,切不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盲目受孕。

一般来说,以下6种情况中有任何一种的女性都暂不宜怀孕:

1.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妇产科疾患、有重复剖宫产史者。

2.现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显的肝功能异常;

3.曾有过怀孕史,但因肝脏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

4.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异常较为明显,且肝功能波动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颠倒或低蛋白血症;

5.慢性乙肝患者伴有严重的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6.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且肝脏损害严重,病理检查证实为肝硬化,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脾脏功能亢进,凝血功能障碍的;

对于正处于活动性肝炎的女性,假如考虑生养,应经治疗后待病情稳定、肝功能恢复正常6个月以上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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